中国过敏原标示新规:GB 7718-2025 全面解读
编者注: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公告,本标准正式编号为 GB 7718-2025(非 2024),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发布,2027 年 3 月 16 日正式实施。本文据此更新,确保法规解读准确无误。
1. 引言
中国食品标签领域迎来里程碑式变革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-2025)已正式发布,并将过敏原标示从「推荐性」升级为「强制性」要求。重要提示: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,不直接强制要求餐厅现制菜品的过敏原标示。 对于向中国出口预包装食品的企业而言,这是明确的合规义务;对于餐饮企业而言,中央厨房生产的酱料、半成品需合规,现制菜品的规范仍在逐步完善中。本文为您权威解读新规要点,助您提前布局,平稳过渡。
2. GB 7718-2025 概述
- 标准全称: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-2025)
- 发布机构: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SAMR)
- 替代标准:全面取代 GB 7718-2011
- 实施日期:2027 年 3 月 16 日(两年过渡期)
- 核心变化:致敏物质标示由「可选」变为「强制」,并明确标示格式与豁免情形
新规严格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条制定,强调消费者知情权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。与 2011 版相比,2025 版在过敏原管理、数字标签、营养成分标示等方面均有重大升级。
3. 过敏原标示的新要求(核心章节)
根据 GB 7718-2025 第 4.12 条,以下8 类致敏物质必须在配料表中清晰提示:

| 序号 | 致敏物质类别 | 常见示例 |
|---|---|---|
| 1 |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 | 小麦、黑麦、大麦、燕麦 |
| 2 |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 | 虾、龙虾、蟹 |
| 3 | 鱼类及其制品 | 三文鱼、金枪鱼 |
| 4 | 蛋类及其制品 | 鸡蛋、鸭蛋 |
| 5 | 花生及其制品 | 花生酱、花生油 |
| 6 | 大豆及其制品 | 豆浆、豆腐、酱油 |
| 7 | 乳及乳制品(包括乳糖) | 牛奶、奶酪、黄油 |
| 8 |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| 杏仁、榛子、核桃 |
标示方式二选一:
- 配料表内强调:使用易辨识的名称,并以加粗或下划线方式标示;
- 配料表邻近位置提示:使用「食物致敏原提示」「致敏物质提示」等引导词,或直接列出「含有鸡蛋、花生、乳成分」。
「可能含有」声明:对于生产过程中可能因交叉污染带入的致敏物质,标准鼓励(非强制)企业标示「本产品可能含有……」「本生产线也加工含有……的食品」等预防性提示。
实际案例:某品牌芝麻酱若在配料中使用花生油,必须在配料表中将「花生」加粗标示;若生产线同时处理含麸质产品,建议加注「可能含有小麦成分」以降低法律风险。
4. 中国过敏原清单详解
中国现行强制标示**8 类**过敏原,与欧盟 14 种、美国 9 种存在差异三大法规体系对比。关键区别在于分类逻辑:中国采用「大豆」「坚果」等宽泛类别,欧盟则细分「芹菜」「芥末」「羽扇豆」等特定品项。| 地区 | 强制标示数量 | 特色类别 |
|---|---|---|
| 中国 | 8 类 | 大豆、坚果(未细分) |
| 美国 | 9 种 | 芝麻(2023 新增) |
| 欧盟 | 14 种 | 芹菜、芥末、二氧化硫 |
中餐常用的大豆制品(如酱油、豆腐)、花生、芝麻(自愿标示)需特别关注。出口企业建议建立「多法规对照表」,避免跨境合规疏漏。
5. 处罚与执法
违反过敏原标示规定,将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 124 条、第 125 条处罚:
- 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:处 5 万–10 万元罚款;
- 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:处货值金额 10–20 倍罚款;
- 情节严重者:吊销许可证,追究刑事责任。
6. 对餐饮企业的影响
- 预包装食品:中央厨房生产的酱料、半成品必须严格合规;
- 现制现售食品:虽不直接适用 GB 7718,但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2027 年实施)要求餐饮环节提供过敏原信息;
- 外卖平台:美团、饿了么等需在商品页面展示过敏原提示;
- 出口企业:同时满足中国与目的地国法规,建议采用「最高标准」原则统一标示。
7. 合规建议
- 立即盘点:梳理现有产品配料,识别 8 类强制过敏原;
- 更新标签:按新规格式调整包装设计,预留数字标签入口;
- 员工培训:确保前厅、后厨人员能准确回答顾客过敏原询问;
- 数字化工具:使用 ChinaYung 等系统自动化管理过敏原数据,降低人为错误分步实施指南数字化过敏原标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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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解答 (FAQ)
问 1:GB 7718-2025 对过敏原标示有哪些新要求?
新规将过敏原标示从「推荐性」升级为「强制性」,明确 8 类致敏物质必须在配料表中以加粗/下划线强调,或在邻近位置单独提示。标示格式需清晰易读,禁止模糊表述。与 2011 版相比,新增「可能含有」预防性提示指引,并细化豁免情形(如深度加工去除致敏蛋白的配料可免标)。企业需严格按标准原文执行,避免合规风险。
问 2:新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?过渡期如何安排?
GB 7718-2025 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发布,2027 年 3 月 16 日正式实施。过渡期内,企业可逐步调整标签设计、更新供应链管理流程。已生产且在保质期内的产品,若符合旧标准可继续销售;但建议提前切换至新规,避免临期合规压力。出口企业需注意:中国新规与欧美法规存在差异,应同步规划多市场合规策略。
问 3:中国的过敏原清单包括哪些?与欧美有什么区别?
中国强制标示 8 类:麸质谷物、甲壳类、鱼类、蛋类、花生、大豆、乳制品、坚果。与欧盟 14 种相比,中国未强制标示芹菜、芥末、芝麻等;与美国 9 种相比,中国未将芝麻列为强制项(但鼓励自愿标示)三大法规体系对比。关键差异在于分类颗粒度:中国采用宽泛类别,欧美细分更多特定品项。跨国餐饮企业需建立「法规对照矩阵」,确保各市场标签精准合规。问 4:餐饮企业需要做哪些准备?
建议四步走:① **原料审核**:与供应商确认所有配料过敏原状态,保留书面证明;② **标签更新**:按新规格式调整包装/菜单,预留数字标签入口;③ **员工培训**:编写过敏原应答手册,定期考核前厅服务人员;④ **数字化工具**:引入 ChinaYung 等系统自动解析发票、生成合规标签分步实施指南。尤其注意:中餐常用大豆、花生、芝麻,需重点排查交叉污染风险,并在外卖平台同步更新过敏原信息。Silo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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